要求退还定金是否合理,能退回吗我叫王年珍,湖南岳阳人。我于2012年4月20号收到钦州恒大绿洲的售楼优惠短信后,到恒大绿洲售楼部了解售楼情况。但他们克意隐瞒了东边50米内有高速铁路通过的事实,我们在他们销售沙盘上指着有高速铁路通过的位置问道,‘‘这块地是干什么用的”,销售人员说是:‘‘绿化用地和政府用地可能还会盖些房子”,其实真相是高速铁路用地,这是一种隐瞒真相欺骗消费者的行为。4月22号我们下定金时,再次问了同一个问题,得到的是同样的回答。所以我们下了1万元定金,4月25号,我们把销售人员带到现场问这个路基模样东西是什么,这时他们才说实话是高速铁路,那时定金巳下三天了,(高速铁路的噪音很大,不适合我们年纪大的人居住),就这样我们被骗了。我们提出要退还定金,销售人员说定金是不能退的,因为你们签协议了,难道在不知情被骗的情况下所签的协议有效吗?在签协议之前你们就先侵犯了我的知情权.协议应该视为无效。这对吗, |